1.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配强学校专职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问询、登记、校日值班、课间教师巡视等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带入校园。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把人员入口关。
2.加大校园技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学校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装置,有条件的要与公安110联网。学校门口保安室要设立监控平台和报警电话,加强校园视频安全监控。
3.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定期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对不具备消防条件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建筑物要停止使用,不断完善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正常使用,严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
4.加强学校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校车登记备案、驾驶人资质审验、“六定”、“三严禁”管理,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动态管理,要经常告诫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定期检查楼道、楼梯、扶手、楼梯间和疏散标志照明设施完好情况,及时清理整治楼道、楼梯间的堆集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加强学生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防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6. 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以上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各类事故的避险、逃生、自救、自护方法。
四、落实工作措施
1.制定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各地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精细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强化校长工作责任制。中小学校长是校园精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把“校园精细化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校长每天校园巡查制度,对校园管理存在的问题实行日志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时整改,不留死角。
3.建立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学校要建立校园管理的部门责任制,把各项管理任务落实到基层,校内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细化措施具体、要求明确的岗位责任,将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为广大在校中小学生创造良好、文明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