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负责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协助管理成人教育法律专业自学考试;受委托管理法律专业成人教育工作。
(九)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配合做好律师和公证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查处;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等物资装备。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技术网络建设;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文字材料的起草、新闻宣传、机要、统计、文印、档案以及局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和基建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通讯器材的计划和分配;负责局机关后勤事务工作。
(二)政治部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纪检监察审计处
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的查处;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及信访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宣传处
制订全市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宣传和报道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