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培训演练基地建设
依托大中专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到2013年底,建成2家省级卫生应急综合培训演练基地,争创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性培训演练基地;到2015年底,依托各类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成区域性的省级卫生应急综合和专业类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省级卫生应急区域性、综合和专业类培训演练基地的作用,开展省级卫生应急师资和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拉练和演练工作。
到2013年底,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托医疗卫生专业机构至少建成1家市级卫生应急综合培训演练基地,主要承担市、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师资培训、卫生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和承担社会公众宣传教育任务的师资。
(二)培训大纲和教材制定
根据新时期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需要,结合近年来汶川和玉树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实践,制订卫生应急培训教学大纲,完成卫生应急管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急性中毒事件处置、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准备等系列培训教材的开发。同时,加强视频课件、多媒体、电子图书等类型教材的开发和利用。
各地应结合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和规律,组织编写应急预案库、事件处置案例库、处置流程、技术方案等辅助培训教材,编制卫生应急公众宣传教育材料,提高卫生应急培训效果,提高公众卫生应急知识普及率。
(三)卫生应急骨干培训
一是卫生应急指挥决策人员。省卫生厅重点培训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医疗、院前急救、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人员,各类卫生应急队队长,省级卫生应急专家。5年内培训2个月,积极创造国际交流机会。采取理论授课、考察交流和模拟演练等培训方式,通过系统培训,熟悉国家政策法规,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理念和科学方法,提高指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省级卫生应急技术骨干。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重点培训省级疾控、医疗、院前急救、卫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骨干,各类卫生应急队成员,以及承担卫生应急任务的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每年至少培训2周,每支队伍至少实战演练1次。采取短期培训、进修和现场实战演练等方式,通过重点加强卫生应急法律法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新知识、新方法的培训,使省级卫生应急技术骨干全面提升现场调查、处置和技术指导能力。
三是基层卫生应急技术骨干。省级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点培训地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院前急救、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骨干。每年培训不少于1周,至少开展应急演练2次。采取理论授课、在岗自学、案例分析和现场演练等培训方式,通过加强应急准备、现场处置、风险沟通等知识培训,使基层卫生应急技术骨干基本掌握卫生应急预案、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卫生应急专业知识、理论、程序和技能,提高风险沟通、现场调查、分析和现场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