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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通知

  五、认真做好环保社会组织现状的调查。各市、县(市)接到本通知后,要对所辖地区环保社会组织的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并将调查的结果于2011年12月20日前,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报送至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教育科(联系人:黄国祥、王青颖,电话:025-86532364,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环保社会组织调查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环保社会组织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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