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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对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进行2010年度检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0年度驻济函授站年检自评表

  函授站名称: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标准

分值

得分

一、
  办学
  条件

(一)建站条件和备案

1、设站单位具有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活动相关服务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2、设站单位与主办高校有正规的合作协议,双方的职责明确

6

 

3、函授站按要求在省教育厅备案

6

 

4、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场所,教学服务设施齐全和相对集中

6

 

(二)机构设置和管理队伍

5、函授站设置有专门的机构,设站单位有领导分管,班子健全

5

 

6、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辅导教师能满足教学需要

6

 

(三)硬件与资金

7、有满足面授教学需要的教室、实验室和食宿设施

5

 

8、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5

 

二、
  教学
  管理

(四)规章制度

9、函授站有规范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招生、学籍、教学、安全、卫生、财务管理等制度)

5

 

(五)招生组织

10、招生宣传广告(简章)经主办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核

8

 

11、招生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5

 

(六)教学管理

12、严格执行主办学校的教学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函授站辅导计划

8

 

13、主办院校选派教师担任函授站主讲教师的课程不低于60%

8

 

14、辅导教师聘任制度健全,手续完备

5

 

15、教学档案、学生花名册、面授学生考勤登记表等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6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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