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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对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进行2010年度检审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对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进行2010年度检审工作的通知
(济教成字〔2011〕8号)


各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
  为进一步加强各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促进我市成人函授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近期对各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进行2010年度检审工作。请各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以下简称函授站)按照本通知精神参加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0年经省教育厅公布的《2010年高等学校函授站年检结果》中合格、新建的函授站均参加年检。

  二、年检依据、重点内容
  本次函授站年检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字[2007]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驻鲁函授教育辅导站进行年检的通知》(鲁教职函[2008]2号)精神,重点对函授站办学基本条件、专业设置、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和依法按章办学等内容进行年检。
  三、年检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年检工作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函授站的年检工作,年检结果统一汇总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四、年检方法和时间安排
  根据我市实际,本次年检分自检、检查和总结三个阶段,从2011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自检阶段(12月1日-12月12日)。各函授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和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形成年检自查报告(3000字以内),填写《高等院校驻济函授站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2010年驻济函授站年检自评表》(附件2)、《驻鲁函授站年检表》(附件3),12月12日前,各函授站将年检自查报告、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年检自评表(各一式四份)报送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
  (二)检查阶段(12月14日-12月25日)市教育局按照年检工作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对所辖函授站进行年度检查, 根据年检情况,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形成年检结果。
  (三)总结阶段(12月26日-12月31日)年检工作组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通报年检意见,并形成年检工作总结报告上报省
  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
  (一)各函授站要切实提高对年检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均应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自检,积极接受年检。要主动配合年检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资料,严防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二)各高等院校要加强对所设函授站的规范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函授站完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工作和管理,以年检促建设,以年检促整改。各函授站通过年检,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不足,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推进我市函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三)各函授站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及时、真实地报送有关材料。凡未开展自查工作、不能提供自查报告和基本情况登记表等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其办学资格。
  (四)对应办理而尚未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的各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在做好自检工作的同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函授站设站申报手续。
  (五)对函授站年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望及时与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联系,电话:66608046 66608044 ;联系人:滕国光。

  附件 :
  1.各高等学校驻济函授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2.2010年驻济函授站年检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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