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全省教研员远程研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教高字〔2011〕11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教研员远程研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函[2011]2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教研员远程研修工作,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人事、师训和教研等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修方案的制定和各项工作的协调,并为研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教研员提供必要的研修学习环境。
二、各县(市)区师训和教研部门要明确职责,做好研修工作的落实。师训部门要做好研修平台的管理、技术支持和保障等工作,协助教研部门做好网络报名、编班等工作;教研部门负责教研员的信息采集、研修过程管理等工作。
三、市教研室和各县(市)区要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修各项工作。市教研室要做好教研员研修的各项协调工作和督导巡视工作。研修结束后,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研修工作进行评估。
附件:2012年全省教研员远程研修实施方案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2012年全省教研员远程研修实施方案
一、研修目标
教研员研修以《国家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教研工作实际,通过专题学习、案例研讨与实践反思,进一步加深教研员对先进教育理论和教研职业操守的认识,帮助教研员更好地掌握教研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技术,提升其专业素养与研究创新能力,促进教研员向专家型、智慧型研究者转变。
二、研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