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单位考评。考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各地、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组织考评。考评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做好汇总工作。
3、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评定与审核。市局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督办补正,必要时进行抽查核准,以确保各项目标考核结果的准确度、公信度。对各项目标考核审核汇总后,报市局考核小组审定。
三、时间与要求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量大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职责。对上报的考评意见,必须客观、准确,并将书面考核材料和电子稿于市局考核组考核结束前报市局考核小组(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对未及时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和责任考核单位、部门未及时上报考核结果的,由市局工作目标考核小组视情给予酌情扣分。
附:
1、各县(市)区局(分局)2011年度国土资源工作目标任务书
2、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3、全市国土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表
4、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表(略)
5、全市国土系统目标管理考核表自评表(略)
附1:
各县(市)区局(分局)2011年度国土资源工作目标任务书
为进一步落实2011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确保部、省市、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年初部署的工作任务和上级要求,特下达你局2011年国土资源工作目标任务书:
1、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确保年度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有面积达到市政府规定面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按时完成全省“百万”造地工程下达的补充耕地、省市下达的耕地占补平衡和新增耕地等任务。继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提高耕地保护水平。每个县(市)区(除慈溪市)开展1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工作。开展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任务。[责任单位:余姚、慈溪、奉化市局,宁海、象山县局,鄞州、江北、镇海、北仑、高新区、东钱湖、杭州湾分局](9分)
2、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十二五”建设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合理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余姚、慈溪、奉化市局,宁海、象山县局,鄞州、江北、镇海、北仑分局、大榭、高新区、东钱湖、杭州湾分局](5分)
3、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加快建设用地供应速度,供应率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准入条件,区域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高。严格执行房地产用地供应出让政策,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认真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力度,完成省市下达的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分局)](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