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防政发〔201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广西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服务“三农”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功能,为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供销合作社正在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目前,我市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网络和服务等独特优势,对活跃农村市场,完善流通体系,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重视和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加大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力度,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全面实现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助农增收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