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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超市计量管理的意见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超市计量管理的意见
(津质技监局计管〔2011〕755号)


各超市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各超市经营的散装商品、定量包装商品和预包装商品的种类不断增加,商品的计量准确性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特别是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准带来的投诉和举报时有发生,给市场计量环境带来不良影响。为了引导我市超市业健康发展,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现就加强超市计量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为突破口,全面提高超市的计量管理水平。

  各超市经营单位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见附件),并向社会自我公开承诺。要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

  (一)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要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明确主办者、经营者和供货方在计量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加强计量器具管理。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做好日常维护,并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按周期进行检定,保证计量器具性能可靠、量值准确。

  (三)加强商品量管理。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超市进货要建立定量包装商品进货验收制度,对每批进货要进行净含量抽样检验,并保存相关材料。对于不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定量包装商品不得进货销售。

  二、强化超市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落实超市的计量主体责任。

  各超市经营单位作为商品销售单位,对所经营的商品的计量准确性负有主体责任。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以及计量器具的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遇有重大计量问题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三、加强对超市的计量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创造良好计量环境。

  质监部门和商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超市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计量违法行为除依法对销售单位予以处罚外,还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媒体上公布,以引导消费、扶优治劣,不断改善超市的购物计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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