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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4年)》的通知

  --丰富商贸业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网上购物等新型业态,积极培育一批服务功能齐全、辐射能力强的大型商贸集团。到2014年,销售额超10亿的重点商贸企业达到15家。
  --提升专业市场。积极扶持中国叠石桥国际家纺市场、南通家纺城、启东天汾电动工具城、如皋花木大世界等重点市场做强做大。引入义乌模式,将我市的家纺市场建成离岸的直接出口基地。加快建成一批面向全国乃至国际的具有物流集散、批发交易、信息发布、产品展示、电子商务等综合功能的新型市场集群。
  (八)商务服务业。加快建设区域性商务服务高地。到2014年,商务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大发展总部经济的扶持力度,加快吸引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将地区性总部或职能型总部迁入新城区;重点推进商务服务载体建设,尽快建成中央商务区、能达商务区及南通北翼新城核心商务区。
  --突出会展品牌效应。积极打造南通国际家纺服装展、电动工具展、船舶及配套产品展、花木展等会展品牌;加快培育和支持展览设计、策划咨询等会展服务企业。
  --积极培育专业服务。引进和培育一批法律、会计、咨询策划、中介代理等服务机构,力争在法律、会计、广告等行业培育出2~3个能够进入全国行业前列的企业。
  (九)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建设宜居城市,到2014年,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340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
  --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结合大市区建设,重点支持住宅类房产开发,加大商办类房产的开发力度,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调整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力度;扎实推进保障性(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加快安置房地块的征收及建设,努力缩短安置周期。
  --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
  (十)家庭服务业。加快建立惠及城乡居民的多形式、全覆盖的家庭服务体系。到2014年,家庭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等业态;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业态,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庭服务,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加快整合各类居民服务资源,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建设。利用语音呼叫、网络、短信等多种手段,提高供需信息对接速度和匹配质量,建设全方位、全天候、快捷化服务的居民服务网络。
  --引导居民服务企业品牌化、标准化和连锁化经营,培育示范企业并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提高居民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突出规划引领
  完善出台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促进服务业发展与城市布局衔接,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与城市能级层级相互促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发展实际和条件,加快编制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服务外包产业、旅游休闲、房地产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社区服务业、文化产业等九个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实现路径,并加强与总体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对接,确保2011年12月底前颁布实施。
  (二)强化招商引资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招商。着力推进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科技服务及服务外包等服务业重点行业对外招商;加强中央商务区、能达商务区、北翼新城核心区及相关大型物流集聚区的整体招商、产业链招商。二是突出知名品牌招商。瞄准服务业相关行业中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行业代表性企业,有的放矢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三是突出项目业态与规模。加强招商项目的设计包装,着重推出体量较大、业态较新的项目招商,力争每年引进一批体量大、业态新、带动性强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四是优化服务业投资结构。加强服务业投资导向的引导力度,力争30%以上的外资和50%以上的民资投向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
  (三)促进集聚发展
  一是大力实施集聚区建设“三个一批”工程,促进南通中央商务区、如皋港现代综合物流园等龙头带动型集聚示范区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新城金融集聚区、南通综合保税区等高成长型服务业集聚区尽快建成并投入运营;促进南通北翼新城核心区、通富商贸物流园等特色型服务业集聚区尽快提档升级。二是加快集聚区平台建设,加快引导集聚区着力打造展示交易、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中介服务六大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服务业集聚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加强规范管理,研究出台南通市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具体扶持政策和目标考核办法;加快组建市级和县(市)区级集聚区专职管理机构。
  (四)紧抓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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