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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和超市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农贸市场和超市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粤价函〔2011〕1237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配合我省“三项建设”特别是平价商店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管,规范农贸市场和超市明码标价行为,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按照省领导指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农贸市场和超市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
  在前一阶段开展的农副产品市场摊位费用专项调查工作中,发现部分地区的农贸市场和超市存在不摆放标价签、标价签内容简单、样式不符合规定、不及时更新等违反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的情况。因此,各地物价部门要提高认识,通过此次检查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明码标价工作进行整治,找出薄弱环节,重点加以规范和完善。要指导市场主管单位、行业协会等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做好明码标价管理工作,组织农贸市场和超市经营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工作,建立明码标价管理长效机制。
  二、拉网检查,重点突破

  这次全省农贸市场和超市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至18日。各地要在一周时间内,集中检查力量,统一行动,对辖区内的主要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合理调配工作力量,在对执行明码标价政策好的单位进行表扬的同时,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同时,还要进一步查处农贸市场和超市中存在的各类价格欺诈行为,要对价格投诉集中反映的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虚假价格承诺、低标高结、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对媒体热议、举报投诉较集中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垄断、牟取暴利行为,要开展专题研究,重点突破,切实减轻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
  三、讲求方法,加强宣传  各地在检查工作中要讲求工作方法,要善于运用社会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和超市的价格监管工作,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提供价格违法线索。要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还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做好此次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曝光价格违法案件。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农贸市场和超市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报送我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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