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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1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报送2011年度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深卫人中医〔2011〕23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深圳市中医药学会: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完善2012年度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制度,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总结2011年度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包括本单位2011年度主办(承办)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中医药人才专项培养情况、本单位医务人员接受中医药继续教育情况、学分管理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等。

  二、请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主办单位填写“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未执行原因说明表”、“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

  三、以上资料请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报送我委中医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中医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略)
  3、2011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略)

  (联系人:范小洪 联系电话:25535993)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2011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举办时间

是否执行

培训人数

证书发放数量

执行情况送报时间

主办单位

负责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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