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利现代化道路,经水利部批准同意,我市被列为全国水利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加快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水利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冯建荣
副组长:张校军 市政府
金 辉 市水利局
成 员:许永明 市发改委
徐丽东 市经信委
何俊杰 市财政局
姚冬而 市国土局
张荣社 市环保局
金龙彪 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