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证材料分三类:第一类资金支出明细(含资金到账明细和支付明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相关资料和照片,只报电子文档(纸质材料需扫描成电子文档)和目录清单;第二类包括成立专门机构(如阳光办、项目领导小组等)的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项目调整的文件资料、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定、资金支出总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报送纸质材料;第三类,培训台帐、报账凭证等整理后备查,不需上报。
为便于汇总分类各项目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请各项目单位将佐证材料进行统一编号,方法如下:由字母代码和顺序数字号组成。字母代码表示材料的种类;其中,资金到账证明类代码为A,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料类代码为B,专门机构成立文件类代码为C,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项目调整文件资料代码为D,资金管理办法、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定等代码为E,资金支出总账代码为F,培训台帐代码为G,报账凭证代码为H。顺序数字号表示材料亚类,由各单位自行拟订,如B01代表“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料类”中的“开班照片”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部门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统一组织和领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高效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评价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布置、审查核实,并负责将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各项目单位是项目支出绩效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并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项目单位要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同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好各环节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通知、指导本辖区、本部门有关项目(用款)单位认真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的材料、表格请在网上(广东农业信息网→行政处室→科教处→信息公告)下载。
联 系 人:黎国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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