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经信法规〔2011〕1113号)
各市(县)经信部门,委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省经信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2011年省经信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1年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经信行政执法监督,提高经信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江苏省经信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委系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议的目标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经信执法队伍执法工作情况、检验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对行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经信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经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全面系统地考察各经信部门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通报不规范执法案例,端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保证经信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营造良好的经信法治环境。
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评议考核工作主要针对2011年以来全省经信系统执法部门制度建设情况,执法人员培训情况,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按照《江苏省经信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考评。
三、评议考核方式
评议考核采取自查打分、台账检阅、执法案卷评查、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查打分。各地根据《省经信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打分,不足之处在一定期限内可自行整改,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委法规处。
(二)台账检阅。对各地经信部门在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人员培训记录、行政案件统计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检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