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杜政发〔2011〕30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政府各直属部门: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编制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应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统筹安排土地资源配置和用地结构,突出重点,有效保障我县建设用地需求。
二、供应计划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依据对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政府收购储备土地、闲置土地来源情况,区域或宗地建设规划手续办理情况等,对国有建设用地来源进行潜力分析,综合确定2012年度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在调查分析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状况基础上,科学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结构,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既要保证土地供应计划指标的相对稳定,又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拟订供应计划草案。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本着布局合理、优化配置、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镇功能区位、各业发展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四)计划草案征求意见和报批。对初步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县政府批准。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布与实施。通过相关媒体及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县国土资源局依据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一)准备阶段。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起草发布有关文件通知。各用地单位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和土地市场供需情况,提供用地需求情况。
(二)调查分析、确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2012年1月7日之前完成。重点是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调度核实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申报情况,综合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拟订计划草案。2012年1月15日之前完成。依据相关调查分析结果,统筹确定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各项指标,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