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114号)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沈阳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要求,保证我市中心城区冬春蔬菜供应,保持蔬菜价格基本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加注重民生为出发点,以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为主线,以保证市场供应、平抑菜价大幅度波动为目标,大力发展冬季设施蔬菜生产,建立流通领域动态储备制度,逐步建立冬春蔬菜储备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市中心城区冬春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

  作为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冬春蔬菜储备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协调推进。同时,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骨干企业实行动态储备。

  (二)坚持保障日常消费与满足应急需要相结合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既要保障蔬菜市场的日常供应,又要在市场供给不足、菜价大幅波动时,确保蔬菜调的进、销的出,构建冬春蔬菜储备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发展冬季蔬菜生产与流通领域动态储备相结合

  在生产环节,要不断扩大设施农业规模,大幅提高设施蔬菜冬季生产面积和产量,确保我市冬春季节蔬菜产品供给。在流通环节,要充分发挥骨干流通企业的作用,选择具有较强蔬菜经营实力、仓储能力和存储经验的蔬菜生产企业实行动态储备。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