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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跨越发展”的发展方针,衔接国家战略重点,瞄准产业链高端环节,强化自主创新,聚集国内外创新资源,大力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发展上下游配套企业,完善产业链条,推进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约化发展,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建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二)发展原则。

  1.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市场需求巨大的优势,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布局、产业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创新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共同推进产业发展的合力。

  2.创新驱动与开放合作相结合。

  加大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成果、知识品牌,带动产业总体水平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把握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抓住产业转移的新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积极承接高端制造和研发产业转移,提升产业的国际化水平。

  3.重点突破与统筹兼顾相结合。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在具有较好产业基础和优势的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形成优势产业和技术领域。提升产业聚集与集约发展水平,兼顾骨干大企业带动和广大中小企业配套发展,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化布局。

  4.跨越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紧紧把握新的历史机遇,做大做强我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促进全市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积极培育先导产业,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三)总体目标。

  1.产业规模。

  到2015年,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2500亿元,实现5年翻2番,产值规模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以上。

  2.产业布局。

  到2015年建成2个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

  3.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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