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在农村学校广泛开展科普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省有关部门每年组织“科技大篷车”和“流动科学馆”等科普进农村学校活动,努力满足农村中小学生的科学知识需求,拓展视野,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各地各校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举办“科教兴农”、“送科技下乡”活动,普遍开展初高中毕业生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走向社会的中学毕业生都尽可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术。
三、加强科普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科普教育阵地和设施建设。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大科普教育资金投入,在2012年秋季开学前,全省所有中小学都应设有科普宣传栏,每个班级设有科普角(栏)、贴有科普画,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同时,要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切实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确保所有中小学建有合格的科学类课程实验室,进一步充实和配备科学实验仪器,满足中小学生科学课程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的需要。各中小学图书馆藏书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科普类书籍,学校的广播站、校园网要开设科普节目、栏目,并链接相关科普教育网站。学校科普教育栏要设置在方便学生阅读的位置,并定期更换科普内容,积极营造科普教育的氛围。
2.加强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建设。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福建省科技教育基地校”评估工作,争取用5年的时间在全省建立15O 所省级科技教育基地学校。各市、县(区)要相应开展市、县两级科技教育基地学校、科普教育特色学校等创建工作,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多层次创建一批科普教育基地校、特色校,以点带面,促进我省中小学科普教育的全面开展。
3.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配齐配足中小学科学课程教师,满足全面实施科学课程的需要。强化科学课教师的培训,将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作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科学课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加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各中小学都要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或兼职的科技辅导员。各设区市、县(市、区)教研部门要设置专职中小学科学教研员,加强对所辖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研究、协调和指导。
4.充分利用校外科普教育资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科技、科协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整合校内外科普教育资源,开展科技馆活动、科普大蓬车等科普教育进校园活动,探索校外的科普资源与学校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有效衔接。积极建设好一批中小学科普教育的社会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科技馆、博物馆、动植物园、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园区等社会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活动,形成科普教育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