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贵港市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石油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害,建立供需应急调控机制,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为贵港经济振兴和可持续发展创造安全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及《贵港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贵港实际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政府发布石油供应中断预警或我市部分乃至全部发生石油供应中断状态下,在石油的生产、调拨、加工、运输、供应、进出口、消费调节和社会宣传等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
本预案所称石油,主要是指原油和成品油。石油供应中断是指因外部原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其它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石油不能正常买入、输入或运抵我市的情况。
1.4 工作原则
石油供应中断应急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分级负责,强化监测、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先急后缓,政企协同、内外联动、开源节流的原则,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科学有序地调节我市石油供应和需求。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2.1.1市政府是我市石油供应中断应急管理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对重特大石油供应中断事件的应急工作进行决策;必要时派出市政府工作组督促检查指导。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跨部门应急工作,协助办理需要市政府处置的特别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