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二O一一年度山东省专利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二O一一年度山东省专利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淄知字[2011]27号)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专利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县(市、区)以上专利工作管理部门;
  2、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
  3、市级以上科研机构;
  4、省属、部属大专院校;
  5、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合格的专利中介机构。
  二、统计方法和责任分工
  2011年专利统计继续采取“分级汇总”的统计方法,遵从“辖区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各区县知识产权(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的市(区)直、中央及省属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专利中介机构的情况统计。
  三、报送时间要求
  基层表务必于2010年1月5日前报送淄博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科同时将基层表的电子邮件发送至规划发展科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利统计工作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把专利统计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精密部署,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把关,确保统计质量。做到不漏报,不漏填,各项目数字真实有效,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