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2.提高工资性收入水平。转变劳务经济发展方式,开发劳务产业发展潜力。优化培训结构,以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水库移民为重点对象,以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技能型、创业型专项培训项目为重点,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巩固传统劳务品牌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工100万人。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力度,依托小城镇建设、农村资源综合开发建设,以及本地企业和农民专合组织用工需求,促进就地转移就业。结合乡村旅游、城郊餐饮和住宿等产业的发展,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增加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拓展农村存量劳动力尤其是妇女的就业空间。继续巩固和扩大省外和国外劳务市场,每年递增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0万。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增加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加大强农惠农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国家投入农民持续获利的有效形式。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对农户的补贴,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管理运行机制,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成为农民生产经营资本的多种途径,通过出租、入股等形式让农民获取更多财产性收益。支持、鼓励农户间的土地和林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种植大户和林业大户;引导和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探索放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专栏5 农民增收重点工程
  1.农民收入促进计划。加大“三农”投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转变劳务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农村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2% ,力争用6年时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
  2.“两个带动”。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到2015年,在农村产业发展中,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重达到70% 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中,带动主体提供统一服务,农户家庭经营参与的比重达到75% 以上;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的收入占农户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达到60% 以上。
  3.现代农业千亿增收工程。建设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示范县,实现农业新增产值1000亿元;突出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四)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1.重点推进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坚持总体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连片推进、以片带面,加快全省新农村建设进程。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新村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统筹推进产业发展、新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村级班子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4+1”重点工作,连片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分类推进村落、村庄、民居建设,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加强村级班子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建成民富村美、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示范片,确保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 。到2012年,省、市、县三级第一批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目标基本完成,基本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村达到8000个以上。总结推广第一批新农村示范片建设经验,2013年启动第二批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以片带面,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全省各市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到2015年,全省基本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村达到2万个以上。
  2.突出抓好新村建设。坚持把新村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
  置,通过新村建设带动新农村建设其他各项工作,特别是民族地区、连片扶贫地区和革命老区要把新村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完成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彝区彝家新寨建设。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编制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做好新村(聚居点)的具体规划设计工作和新村建设整体性安排,提高推进工作的有序性和整体性水平。统筹考虑新村建设和推进城镇化的关系,充分考虑不同类区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分类有序推进。整合叠加相关项目,结合重大工程建设,通过迁建、新建、改建、扩建和风貌改造等多种形式,建设现代宜居和谐新村,初步建成各类新村8000个。
  3.积极探索建设新农村综合体。充分考虑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带来的人口转移因素,充分利用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辐射带动作用,选择一批场镇周边的村,配套建设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功能较为齐全的乡村聚落空间,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产业支撑有力、功能设施齐备、环境优美和谐、管理科学民主、体现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农村新型社区,探索发展城乡结合、灾区发展振兴、拆迁安置、乡村旅游等各具特色的新农村综合体模式,初步建成新农村综合体100个,提高全省新村建设总体水平。
  4.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通乡、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断头路改造,启动建设现代新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连接线,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完善农村道路配套,继续实施农村危桥、渡口、渡船改造,大力推进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养护资金。加快乡镇和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设施完善、管养到位的农村公路网。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加快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农村电气化,继续完善农村电网,基本消除无电乡村。大力提高农村信息网络覆盖率,力争实现行政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全面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积极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实施省重点镇建设工程,因地制宜高标准发展资源开发、旅游度假、加工制造和商贸流通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引导农村居民进入小城镇就业和创业。
  5.加快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巩固普九成果,积极支持中职涉农专业发展,不断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扩大广播影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继续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文化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广泛开展农村文体活动。完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尽快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完善和推进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开展“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