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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关于做好第二批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报名签约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办关于做好第二批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报名签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各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更好的向中小企业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服务,促进省城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济南仲裁委员会、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商务局决定共同开展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

  本次活动的首批签约仪式于2011年11月16日在济南仲裁委员会举行,济南市政府副市长齐建中同志、济南市政协副主席刘少玲同志出席,由济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鲁军主持。济南仲裁委员会、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商务局的相关领导以及济南仲裁委员会律师仲裁员、律师事务所代表和我市各中小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仪式。

  根据《济南市“百名律师仲裁员服务百家中小企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2012年1月底前,确定第二批企业名单,并组织企业与律所签订服务协议。为做好企业报名工作,请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组织相关企业报名参加活动。并请各单位在开展报名工作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活动全程免费,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加本次活动的企业必须是《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各类中小企业、民非组织。

  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此项活动当做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实事抓紧抓好。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责任和任务。

  2、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尽可能多地惠及企业,各县市区报名企业不少于20家,不设上限。

  3、企业报名回执汇总后,请于2012年1月5日前电子邮件报至济南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柴勇 电话:6660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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