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二期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了做好试点工作,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北京市开展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1〕378号)的精神,我局按照《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工作试点方案》的要求,定于2011年12月15日(周四)至12月18日(周日)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北京市第二期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18日,12月15日(周四)下午2:00-5:00为报到时间。
二、培训地点: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6号),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交通路线图,请登陆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网http://www.ciptc.org.cn/,在“中心简介-联系我们”栏中查询。
三、培训对象
在我市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含其他省、市、自治区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代理人,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利代理人优先参训,已经参加过实务技能培训的专利代理人除外。
四、培训方式:
实务培训共分为机械、电学、普通化学三个班,每班40人采取小班教学方式,免费安排食宿。
五、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编写的教材(讲义),包括:专利法律专题讲座、专利申请案例研究和实际撰写等内容(详见附件1)。
六、具体要求
(一)依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及首都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网站公布的培训通知,请各代理机构组织安排本机构符合要求的人员做好参训准备,并将《参训学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发送到beijingdailipeixun@126.com。
本期培训班每个专业限40个人,三个专业共计120人,我局将按收到《参训学员信息采集表》的先后顺序及所选专业情况确定参训学员名单,并向相关机构发出参训学员名单确认函。
(二)本班为脱产学习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包括出差与出国),请通知学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参训人员如有调整,须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