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的批复
(银监复[2008]527号)
广州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我行股份的请示》(穗商银报字〔2008〕162号)收悉。为有效化解你行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抵御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你行30亿股股份,增持后合计持有你行总股本的63.9%。按照审慎监管要求,你行应逐步实施该企业对你行的股份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