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银行业奥运金融服务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银行业奥运金融服务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8]221号)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国银行业协会:

  为全面总结奥运金融服务工作,表彰先进,进一步树立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定于2008年11月17日召开全国银行业奥运金融服务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11月17日(周一)15:30。

  二、地点 会议主会场设在银监会办公楼302报告厅,各银监局所在地设立分会场。

  三、主题 总结全国银行业奥运金融服务工作,表彰先进集体。

  四、议程

  (一)刘明康主席就银行业奥运金融服务工作发表讲话,王华庆书记主持会议。

  (二)郭利根副主席宣读《关于中国银行业奥运金融服务表彰决定》。向获奖银监局颁发荣誉证书,向获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行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三)郭利根副主席宣读《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表彰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决定》。向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授牌。

  (四)获奖先进集体代表发言。

  五、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银监会领导;

  2.银监会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3.银监局领奖代表(名单另行通知);

  4.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人;

  5.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一名,地方银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一名,各地区2008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领奖代表;

  6.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人。

  (二)分会场

  1.银监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2.各地方银行业协会负责人;

  3.各地方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