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6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23日)废止

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气发〔2008〕451号 2008年10月30日)

  一、目的
  为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国气象局重大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警报发布办法(试行)》及国家相关专项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气象局防御气象灾害的气象应急服务工作。
  四、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中国气象局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监测网络组、预报预警组、气象服务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后勤保障组,视情况中国气象局派出现场工作组。
  (一)指挥部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指挥机构各小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气象灾害防御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服务。
  3.指挥、督促应急响应机构开展工作。
  4.指挥、协调气象灾害影响的有关省(区、市)气象局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工作组。
  5.调度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
  6.决定和宣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变更和终止。
  (二)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监测网络司、预测减灾司负责人
  成员:中国气象局办公室、监测网络司、预测减灾司、计划财务司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根据预报预警信息,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2.根据指挥部命令,统一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3.根据指挥部授权,向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报送《重大气象信息专报》、《灾害天气快报》、《值班快报》等材料。
  4.检查、督促应急响应单位的工作,并向指挥部报告。
  5.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服务总结及评估工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非应急状态时,由中国气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监测网络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