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09年度第四期远程教育(视频)培训班的通知
(会协[2009]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2009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教育(视频)培训计划》,为了提高广大注册会计师对
企业所得税法最新政策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我会将于10月26日--30日在重庆市举办2009年度第四期远程教育培训班。现就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主题:新税制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
授课内容:
1.
企业所得税法与
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及调整;
2.风险控制下的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3.新
企业所得税法操作技巧;
4.企业的税务规划与管理;
5.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列及配套解读。
二、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地点
主会场: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教育教室;
分会场:各地方注协远程教育教室。
四、培训讲义
我会将在培训班开班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培训讲义发送至各地方注协,请收到后自行印制成册并下发学员。
五、组织及总结工作
请你会按本通知的要求做好该班的报名组织、讲义印制、培训实施等工作,并于11月10日之前将下列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报送至我会继续教育部:
1.培训班总结(包括报名组织、培训及考试汇总情况等内容);
2.《2009年度第四期远程教育培训班地方注协培训情况一览表》(附件1,加盖公章);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度第四期远程教育培训班评价表》(附件2,此表由各地方注协汇总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