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情况的通报
(2010年12月17日 国质检执函[2010]9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提升全国质检系统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装备优良、纪律严明、行动快捷、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提高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整体水平,根据总局“质量提升”活动的统一部署,总局组织开展了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以下简称:大比武活动)。大比武活动经过初赛、复赛和决赛,取得圆满成功,整个活动全面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展示了质检执法打假队伍形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大比武活动是总局“质量提升”35项重要活动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省局领导任组长,认真制定比武方案,精心设置大比武试题并建立题库,按照总局开展大比武的要求,自下而上、层层比武,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组织了初赛、复赛和决赛,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介,对大比武组织实施过程进行了全程宣传。据统计,大比武活动初赛环节,全国共有3.9万执法人员参赛,共组织1524场比武活动,在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报道次数1160次。大比武活动初赛,达到了锻炼队伍、提升素质、展示形象的目的,为全国复赛和决赛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全国复赛情况
复赛分三个环节,分别为选择题笔试、综合题笔试和现场模拟执法。10月28日,复赛第一环节、第二环节比赛在总局举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选派5名队员组成31支代表队,参加了复赛第一环节、第二环节比赛。其中,50名队员成绩优秀,获得了总局颁发的荣誉证书(优秀队员名单见附件1)。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四川、云南12支代表队进入前12名,参加了11月9日举行的复赛第三环节比赛。根据复赛3个环节成绩,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复赛第一、第二、第三环节12支代表队成绩见附件2)。
三、全国决赛情况
11月26日,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6支代表队决赛,中央电视台第7频道现场对决赛活动进行了节目录制。通过必答、抢答、小品展示和风险题环节的激烈竞赛,黑龙江省代表队(320分)获得一等奖,江苏省代表队(310分)和浙江省代表队(300分)获得二等奖,山东省代表队(290分)、广东省代表队(190分)和四川省代表队(190分)获得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