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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爱鸟周”30周年纪念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爱鸟周”30周年纪念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通知
(办护字〔20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建设开局之年,正值国务院批准设立“爱鸟周”活动30周年,为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理念,表彰和宣传先进模范事迹,激励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积极性,推进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我局决定召开“全国爱鸟周30周年纪念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1年5月11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庆典广场(国家体育场鸟巢A口正对面)。
  (三)会议具体日程详见附件。
  二、参加人员
  (一)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主管领导、保护管理业务负责人、省级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和受表彰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
  (二)国家林业局领导及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三)特邀全国政协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社会各界代表。
  三、其他事项
  (一)除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外,其他与会人员请于2011年5月10日到北京国林宾馆报到。
  (二)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在京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1年5月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保护司 斯萍
  电 话:010-84238530
  传 真:010-84238540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爱鸟周30周年纪念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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