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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11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锅炉节能工作绩效评价研究工作,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2011年12月31日前,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照《2011年度锅炉节能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的内容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要全面推进,扎实开展。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组织,落实好今年的各项任务,并加强监督检查,为“十二五”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

  1.2011年度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任务分解指导意见表

  2.2011年度锅炉节能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1年度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任务分解指导意见表

在用工业锅炉分布数(台)

省份

测试数量(台)

备注

50000(含)以上

江苏、浙江

2000

 

30000(含)至50000

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广东

1000

 

10000(含)至30000

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

300

 

10000以下

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青海、宁夏

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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