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高新司关于召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11年度第一批复核工作专家答辩会的通知
(国科高函[2011]4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
关于做好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4号)的要求,经地方科技部门推荐和组织,共有201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化基地”)参加了复核工作。按照2011年度复核工作的安排,经研究,拟对产业化基地采取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年度复核。现将第一批复核工作答辩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名单
参加第一批复核的产业化基地为评价资料报送不完整或未报送评价资料的产业化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共44家。
二、答辩要求
1.汇报要求
每个单位汇报时间为10分钟(请采用Powerpoint格式),答辩时间5-10分钟。各汇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时间。
2.汇报内容
产业化基地的基本概况、主导产业及成效、研发机构与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策措施等。
3.汇报材料
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汇报材料。一式十份,不超过5000字,不得过度装订。
(2)答辩PPT,提交电子版。
(3)统计数据。按照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关数据,一式两份,须加盖管理机构公章。
三、会议安排
1.时间:2011年5月18日-19日,17日18时前务必报到。
2.地点:科技会堂B103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电话:010-68518822)
3.联系人:迟明、陈国良,电话:010-58881566、58881549。
4.答辩顺序按照附件排序。
四、其他事项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确定此项工作联系人,并于5月9日将人员名单、所在处室、职务、联系方式反馈我司工业发展处。同时,请组织相关产业化基地按时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