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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的通知


  (二)残疾人基本情况。
  1.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有较大提高。
  自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四年以来,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为48.8%,其中,城镇为53.3%,农村为46.4%。2010年度,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为33.5%,比上年度有较大提高,其中,城镇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由上年度的29.8%上升到38.5%,农村残疾人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由上年度的19.3%上升到30.8%。这表明政府与社会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在2009年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残疾人受益面扩大。
  2010年度城乡残疾人在接受治疗与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备、心理疏导、康复知识普及、日间照料与托养、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等六方面康复服务的比例都比上年度有不同程度增加。2010年度城乡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多数项目的比例都达到了近年的最高水平,其中,城镇和农村残疾人接受康复知识普及的比例与上年度相比分别提高了6.2和6.7个百分点。这表明有更多的残疾人重视康复知识的学习并接受了康复服务。2010年度康复服务监测指标增加了接受跟踪回访服务和其他服务,监测结果表明,接受了跟踪回访服务的比例城镇为7.8%、农村为4.7%,接受了其他康复服务的比例农村稍高于城镇,城镇为8.1%,农村为8.9%(见表9)。

  表9 残疾人接受过各项康复服务的比例
  单位:%

 

2007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度

2010年度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农村

治疗与康复训练

13.8

8.4

15.5

9.0

13.0

9.5

14.1

13.3

辅助器具配备

7.6

3.0

9.1

4.4

8.4

3.9

11.5

6.7

心理疏导

6.1

3.6

10.0

4.6

6.4

4.5

7.0

6.6

康复知识普及

10.5

3.6

14.8

4.9

11.9

4.7

18.1

11.4

日间照料与托养

6.2

4.6

9.5

4.8

7.8

6.1

9.1

9.4

残疾儿童家长培训

10.5

8.3

9.5

7.1

12.3

6.0

16.1

7.9

跟踪回访服务*

--

--

--

--

--

--

7.8

4.7

其他康复服务*

--

--

--

--

--

--

8.1

8.9


  注:*为2010年新增的康复服务指标选项
  2010年度与上年度相比,各类残疾人在一年内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比例均有大幅度的增加,其中精神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增幅最快,比上年度增加了14.4个百分点,其他类别的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均有较快的增长(见表10)。

  表10 分残疾类别接受过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比例
  单位:%

残疾类别

2007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度

2010年度

视力残疾

16.2

21.7

21.3

31.9

听力残疾

13.1

16.1

17.1

25.2

言语残疾

15.6

17.0

19.1

22.4

肢体残疾

22.1

25.1

24.5

35.9

智力残疾

17.0

20.0

19.5

30.3

精神残疾

32.1

42.1

41.3

55.7

多重残疾

20.1

25.9

24.1

36.0


  2.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比例上升,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比例基本持平,但受教育程度仍然较低。
  2007年以来,随着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一补”等教育救助政策的全面施行,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不断上升,2010年达到71.4%。2010年度与上年度相比,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上升1.9个百分点,城乡均比上年度上升2.0个百分点,但是农村仍低于城市5.2个百分点(见表11)。

  表11 6~14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比例
  单位:%

 

2007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度

2010年度

城镇

65.6

64.5

73.7

75.7

农村

63.0

63.7

68.5

70.5

全国

63.3

63.8

69.5

71.4



  从6~17岁残疾儿童就读学校的类型看,2010年度与上年度相比,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比例基本持平,就读普通中学、普通教育学校特教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都有所上升(见表12)。

  表12 6~17岁残疾儿童就读学校类型构成
  单位:%

 

2007年度

2008年度

2009年度

2010年度

全国

城镇

农村

全国

城镇

农村

全国

城镇

农村

全国

城镇

普通小学

73.0

63.6

74.4

72.0

63.4

73.2

74.5

64.0

77.1

73.0

64.2

75.0

普通中学

17.1

18.2

16.9

18.1

23.9

17.2

15.3

17.8

14.7

16.5

18.0

16.1

特殊教育学校

5.0

10.4

4.1

6.2

8.5

5.9

7.1

11.2

6.0

7.1

11.7

6.0

普通教育学校特教班

0.7

1.3

0.6

0.5

1.4

0.4

0.6

1.5

0.4

0.7

1.7

0.5

普通高中

2.8

3.9

2.7

2.1

2.8

2.0

2.0

4.1

1.4

1.6

1.1

1.7

中等职业学校

1.4

2.6

1.2

1.1

--

1.2

0.6

1.5

0.4

1.1

2.7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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