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根据科学研究的进展,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保健食品再评价工作。定期开展各类保健食品中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量以及功效或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物质等监测项目,根据监测结果,对产品不安全或不具备声称功能的,及时予以处理,进一步提高或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要求及其产品技术要求。
  3.监督检验网络
  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为基础,重点对风险程度较高、流通范围较广、消费量较大以及受到消费者关注、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针对性监督检验工作,构建覆盖全国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验网络,为监管部门提供各类日常监管数据。
  4.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以建立完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点为基础,逐步推进各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皮肤病专业医院或综合医院皮肤科室在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方面的主导作用,组织化妆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利用自身拥有的资源,收集不良反应信息后报送各省级监测评价机构,引导化妆品生产企业向各省级监测评价机构申报本企业的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由各监测评价机构对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形成系统、科学、完善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四、实施步骤
  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
  (一)建设阶段
  构建体系框架。制定“一个平台”、“四个网络”建设的有关意见,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启动体系搭建工作,分阶段完成体系建设信息与数据的收集上报、分析评估、信息发布、风险预警等模块的建设。开展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将建设成果尽快运用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中。
  (二)完善阶段
  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一个平台”的建设和验收,并投入使用;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成“四个网络”的建设和验收,并投入使用;各地(市)、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监督检验网的建设和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提高阶段
  进一步提升体系各环节运行成效。健全保障措施,实现体系平稳、有序、高效运转。充分利用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水平。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