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材料: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0份。
(二)报送要求:事迹材料应真实、感人,有故事性,15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2000字,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照片和生活照片各两张。
(三)报送截止日期: 2011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四)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邮编:100191,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弭婷婷,电话:(010)62030755,请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对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所属各级单位开展评选活动,通过多层次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唤起全社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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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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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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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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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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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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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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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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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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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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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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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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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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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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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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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理由
| (15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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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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