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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报送材料: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0份。

  (二)报送要求:事迹材料应真实、感人,有故事性,15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2000字,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照片和生活照片各两张。

  (三)报送截止日期: 2011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四)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邮编:100191,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弭婷婷,电话:(010)62030755,请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对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所属各级单位开展评选活动,通过多层次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唤起全社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标准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身份证

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事迹

介绍

                   

 

(1500字左右)

 

 

 

推荐

理由

    

(150字以内)

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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