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投资控制。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进行多方案比较,推荐技术适用、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要合理确定工程内容和确保质量安全的工程措施,认真执行概算编制规定,规范采用工程定额,确保工程概算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核、变更设计和投资清理中发现的虚列、错列工程投资的问题,要按规定追究勘察设计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的个人责任。
4.强化审查审核责任。铁道部相关部门在进行方案和设计审查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和桥墩类型、基础类型,结构配件、设备配件等类型和型号审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责成勘察设计单位整改,下达明确的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核、设计咨询等单位应加强对设计原则、设计标准统一性的审核工作。
三、改进勘察工作
1.推进综合勘探技术。要认真贯彻《
关于进一步做好客运专线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624号),引导勘察设计单位采用综合勘探方法,在保证设计需要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钻探。对地质稳定、地形条件简单地段的桥梁,应考虑隔墩钻探;对地质、地形条件复杂地段的桥梁,应增加复核钻探点。初步设计方案比选应进行钻探但因征地拆迁原因确实不能钻探的,征地拆迁完成后只需对实施方案进行工点钻探,其他比较方案的钻探不再补钻。要加强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减少不必要的深孔钻探。
2.改进勘察管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勘察工作经验,发挥地质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加强工程地质调绘,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勘察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勘察大纲,在现场调绘的基础上合理布置钻孔,适合应用原位测试技术时,要大力推广应用原位测试技术;要提高钻孔综合利用程度,做到一孔多用;要做好勘察试验工作,保证取样试验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试验成果达到规定的精度。
3.加强地勘监理工作。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尽早选定地质勘察监理单位,组织勘察监理单位在对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条件和勘察工作条件,对勘察大纲进行审查,合理确定勘探方法和勘察工作量,要对勘察质量、钻探数量进行检查,组织对勘察资料进行验收。
四、稳定技术方案
1.合理推荐设计方案。勘察设计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铁路建设经验,结合路网规划,组织研究提出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综合考虑社会发展、城乡规划、经济运量等因素,征求运营部门意见,提出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标准;要加强方案比选,推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案;优化工点工程措施,提高路基、桥梁、隧道、四电等专业的协调性;对枢纽和地区应根据远景规划,一次布置,分步实施,同时要统筹考虑接轨站引入方案,对不同线路不同步引入接轨站进行统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