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国资委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发法规[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务院国资委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淑和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副组长:周渝波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
成 员:隆小培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副主任
孙才森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
张忠林 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副局长
廖家生 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副局长
陶瑞芝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副局长
刘文炳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局长
李 冰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组局局长
于 吉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
段晓锋 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副局长
黄景安 国务院国资委收益管理局副局级
郭国荣 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巡视员
李 伟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
张志强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副局长
卜玉龙 国务院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副局长
韩 天 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副局长
郭保民 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副局长
赵 欣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
邵春保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 监察部派驻国资委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组织制定指导监督工作计划和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委政策法规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地国资委要高度重视指导监督工作,明确分工领导和综合归口处室,制定实施指导监督工作计划和方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
请各地国资委将分工领导和承担具体工作的综合归口处室,于10月31日前报送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联系人:任雅林 朱晓磊
电话:010--63193290 63193157
传真:010--63193366
附件:各地国资委指导监督工作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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