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2011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粮办检〔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2011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已经国家粮食局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
2011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确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有计划地加强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加强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对粮食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督促收储库点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既不得压级压价损害种粮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防止出现“转圈粮”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加强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加大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力度,确保竞价销售的粮食按照交易规则和政策要求及时出库。督促中央储备粮直属库及实际存储库点严格遵守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的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阻挠、拖延出库,不得以任何名目额外收取费用。有关地区要加强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性粮食及时供应到位。
二、搞好粮油库存检查,确保粮油库存真实可靠
组织开展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联合部署,切实做好全国食用植物库存检查工作,重点查清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以及政策性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库存商品油的数量、质量、仓储管理情况以及相关统计管理、财务管理、补贴管理、轮换管理和库贷挂钩情况。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其他商品油进行摸底调查。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类食用植物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推动食用植物油库存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