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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的通知


  (二)参会人员食宿费由会议承担,差旅费自理。

  (三)请各相关省份卫生厅(局)通知辖区内各国家级卫生应急队伍所在单位参会。

  安徽省卫生厅应急办联系人:倪泽刚、李家龙

  联系电话: 0551-2242924、0551-2242800

  传  真: 0551-2242963

  卫生部应急办联系人:刘滨、仲崇利

  联系电话:010-68792579、010-68792582

  传  真:010-68792590

  附件:2011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回执

  二○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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