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基地加强对所属各集训队食品采购、保存和加工等环节的管理,严格采购渠道,加强各类食品的监督,保证食品安全,特别防范肉类中含有克伦特罗(瘦肉精),杜绝发生食源性兴奋剂误服的违规事件。
各集训队要加强对运动员的饮食管理,在备战和参赛期间严禁运动员擅自外出就餐。
五、加强行踪信息申报运动员的管理
田径、举重、乒乓球、赛艇集训队须认真落实残奥委「2010」14号《关于做好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的通知》,及时告知运动员及其注册单位集训队的行程变化,协助做好信息变更工作。
六、各基地和各集训队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兴奋剂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阻挠或借故拖延。
七、若出现兴奋剂违规行为,根据世界反兴奋剂组织、国务院的《
反兴奋剂条例》及国家体育总局第1号令《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将给予运动员及责任人、责任单位相应的处罚。
八、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的有关要求,仔细梳理、查找问题,并于2010年11月20日前书面上报落实情况及各领队签定的责任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承林 联系电话(传真):010-66580273
附件: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2010年亚残运会集训队反兴奋剂
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反兴奋剂工作,更好地完成2010年亚残运会反兴奋剂工作任务,强化相关单位、人员反兴奋剂工作的责任意识,依据国务院《
反兴奋剂条例》的有规定,按照“荣誉共享、责任共担、逐级管理”的原则,各项目集训队领队签订《2010年亚残运会集训队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自签订《责任书》之日起至2010年广州亚残运会结束期间,确保所在集训队不发生任何兴奋剂违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