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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郭美美、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郭美美、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534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37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郭美美、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于2010年8月8日到江苏省盐城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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