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3:灾害治理示意图(略)
第二节 监测预警
预测预警。加强地质、地震、气象、洪涝灾害等专业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基层监测机构和队伍,科学设置暴雨、地质灾害监测站(点),扩大监测覆盖面,加强预测预警装备配备,提高预测预警和临近预报水平。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强化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基础测绘,建立区域地理信息数据库,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基础测绘资料。建设雨量站和山洪、泥石流灾害预警平台。
群测群防。完善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乡村群测群防监测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的作用,鼓励动员乡村干部群众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巡查、观测,及时报告灾害征兆,形成专群结合的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预防体系。
教育宣传。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在中小学开展防灾知识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种形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对防灾减灾的参与程度,增强全民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专栏12 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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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预警 建设灾害预警系统和专业监测网络。建设雨量站、自动气象站、县级综合预警平台,健全县乡村预警体系。 |
现代测绘基准建设 在县城周边建设6个测绘基准点。 |
基础测绘及数据库建设 完成县城及周边、就近新建区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
气象灾害防御 新建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白龙江流域暴雨灾害监测网及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业务平台。 |
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建设必要的监测设施,建设减灾教育基地,培训群防人员。 |
应急能力建设 建设县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库。 |
第七章 生态环境
第一节 生态修复
植被恢复。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加大县城及周边荒山造林种草力度,对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加快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程建设,增强林草地固土护坡、涵养水源、调节径流的作用。在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中,对舟曲灾区给予重点支持。恢复建设林木良种基地和苗圃。恢复提高森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的能力。
水土保持。以小流域为单元,结合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治理,实施坡改梯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配套建设小型水利工程,采取生物措施,降低土壤侵蚀强度,增强缓滞洪能力。
专栏13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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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恢复 对25度以上的4800公顷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实施荒山造林3006公顷,封山育林13527公顷。 |
种苗基地 建设林木种苗基地20公顷。 |
森林防火设施 建设防火道路,配置相应设备。 |
森林监测设施 建设森林有害生物测报中心、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及监测站点。 |
草原修复 草原围栏33333公顷,重度草原退化补播改良14667公顷,人工饲草料基地3333公顷。 |
水土保持 治理三眼峪、罗家峪、庙儿沟、磨沟、南峪沟、瓜咱沟、寨子沟、硝水沟、老鸦沟9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58平方公里。 |
第二节 环境整治
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源地保护,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止有害物质排入,消除病原微生物危害,保障饮用水安全。
废弃物处置。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处置,优先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废物。对拆除的建筑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
农村环境治理。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对生活垃圾、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综合整治,确保灾区农村环境安全。
环境监管。恢复重建环境监测设施,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专栏14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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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保护 实施水源地区划保护工程,修建拦渣坝、挡土墙。 |
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受灾村和安置点的水源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实施南峪沟矿山环境整治。 |
环境监管 建设环境监测点4个。 |
第八章 产业重建和扶贫开发
第一节 农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