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关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白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对不断提高灾区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舟曲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树立全局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国务院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编制单位:国务院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
组长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组长单位: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人民政府
成员单位: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文物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
谨以此规划
向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中罹难的同胞致以深切悼念
向抗灾救灾中自强不息的灾区各族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各方救援人员致以崇高敬意
向社会各界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恢复重建的人们致以诚挚感谢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第二节 重建意义和条件
第三节 规划范围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重建目标
第三章 重建布局
第一节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第二节 重建分区
第三节 重建方式
第四节 土地利用
第四章 城乡居民住房
第一节 城镇居民住房
第二节 农村居民住房
第五章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第一节 公共服务
第二节 基础设施
第六章 灾害防治
第一节 综合治理
第二节 监测预警
第七章 生态环境
第一节 生态修复
第二节 环境整治
第八章 产业重建和扶贫开发
第一节 农牧业
第二节 旅游业
第三节 特色加工业
第四节 市场服务体系
第五节 扶贫开发
第九章 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第一节 支持政策
第二节 保障措施
第三节 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
结 语
前 言
2010年8月8日凌晨,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救援人员不畏艰险、万众一心、科学应对,最大程度解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全面开展卫生防疫,迅速抢修受损基础设施,排除堰塞体险情,疏通白龙江河道,确保了灾区人心安定、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取得了抢险救援阶段的重大胜利。
当前,舟曲抗灾救灾工作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灾后恢复重建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策支持、合力推进,立足舟曲灾区实际,借鉴汶川、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切实做到灾后恢复重建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扶贫开发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34号),在灾害范围和损失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建筑物受损鉴定及城乡布局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评估、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 重建基础
第一节 灾区概况
舟曲县地处甘肃南部,位于白龙江上游,全县国土面积3010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210个行政村,总人口14.3万人,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820元和2241元。根据灾害范围和损失评估报告,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主要涉及城关镇和江盘乡的15个村、2个社区,主要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受灾面积约2.4平方公里,受灾人口26470人。人员伤亡惨重,截至2010年10月11日,遇难1501人,失踪264人。受泥石流冲击的区域被夷为平地,城乡居民住房大量损毁,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陷于瘫痪,白龙江河道严重堵塞,堰塞湖致使大片城区长时间被水淹,造成严重损失。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山洪泥石流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