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权证相关收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权证相关收费的通知
(上证财字〔2008〕1号)


各会员单位:

  自2008年8月22日起,权证交易经手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双向)的0.0045%,权证相关的流量费(权证交易的申报按交易类统计,权证行权的申报按非交易类统计)恢复收取,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