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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广州珠江电厂1台100万千瓦“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广州珠江电厂1台100万千瓦“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
(2008年12月19日 国能局电力函〔2008〕128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广州珠江电厂1x100万千瓦“上大压小”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粤发改能〔2007〕1333号)和《关于请求同意茂名热电厂扩建工程(1x600MW)和广州珠江电厂扩建工程(1x1000MW)两个“上大压小”电源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粤发改能〔2008〕899号)均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发〔2007〕2号文件精神,促进广东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同意广州珠江电厂扩建工程按照“上大压小”方式开展前期工作。

  二、广州珠江电厂扩建工程建设1台100万千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相应关停广东省小机组52.15万千瓦(详见附表)。项目由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前期工作。

  三、请项目业主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和电力产业发展政策有关要求,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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