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临颍小商桥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9〕682号)
河南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临颍县小商桥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08〕2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设计单位与方案文本所署设计单位不符。
(二)设计说明应细化桥面嵌缝所采用的材料说明及工艺要求,以有效指导工程。
(三)小商桥东西各200米的河底换土夯底工程与文物本体保护关系不大,不应列入文物保护工程范畴。且河道整治应与水体治理相结合,建议补充水质检测报告,确定水体的污染程度,以便采取必要的洁净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小商桥的日常养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