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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秩序整治推进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的通知

  四、加强应急管理。要针对夏季暴雨多发,暑期学生出行增多、客运流量增加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应急处置预案。要针对夏季电煤运输高峰货运车辆增多的特点,加强省际拥堵多发路段的疏堵保畅工作,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相邻省总队建立联动机制,遇有交通拥堵时,要立即采取加强疏导、远端控制、分流绕行等措施,快速消除交通拥堵隐患,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一旦出现因治超引发的拥堵,要坚持治超服从保畅的原则,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立即采取目测放行等措施,迅速疏导滞留车辆。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总队要建立交通秩序示范创建公路督导检查责任制,总队领导、相关业务处(科)每月要对创建公路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利用警车卫星定位系统,通过实时查看、调阅警车巡逻轨迹等方式,了解勤务落实情况,提高整治工作针对性。要通过暗访检查、抽查勤务台帐等方式,检查各地勤务重点是否突出、勤务安排是否科学、勤务制度是否落实。我局将定期开展网上督察,了解各地开展督导检查情况。
  六、实行挂牌督办。要将今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列为事故多发路段,实行总队挂牌督办,逐一排查道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提出整治方案,力争在9月底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整改。要建立创建工作排名通报制度,根据创建公路通行秩序、勤务部署、开展宣传提示等情况,每月对各地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和通报。对于动作不大、排名靠后、交通秩序无明显改观的地区,要通过总队挂牌督办、承包帮扶、跟踪催办等措施,推动落后地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迅速扭转被动局面。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总队,主要领导要到我局说明情况。
  七、开展宣传提示。要依托执勤点、高速公路收费站,发放宣传材料,提高驾驶人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期间,要邀请中央和省市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实时报道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工作,并向中央电视台报送视频资料。要协调省市媒体制作专题片,邀请专家、学者分析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支持创建工作。要依托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工作专栏,宣传创建工作意义和主要工作措施。要组织引导网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并就交通秩序整治、示范公路创建开展讨论,征求和收集广大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听取对创建工作的建议,并聘请驾驶人、收费员、路政人员等为监督员,对各地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为推进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工作,我局决定将京哈(G1)高速公路北京至沈阳段增加为全国交通秩序示范创建路,北京、天津、河北、辽宁4省市交警总队要组织沿线各支、大队结合暑期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创建。全国其他没有创建和挂牌整治任务的支队、大队,也要参照示范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从辖区选取示范创建路或确定挂牌路段,组织开展创建和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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