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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全爱卫发〔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经国务院同意,现将《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建设一个整洁、良好、健康的城乡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但是,当前城乡环境卫生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广大农村和部分城市地区“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农村超过三分之一的垃圾随意堆放,约一半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城市还存在不少卫生死角;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仍十分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饮水卫生不完全达标,约60%农户没有使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和外来工聚居地环境卫生条件很差;管理机制不健全,一半以上的村庄没有专职保洁员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群众环境卫生意识薄弱,卫生习惯较差。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下简称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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