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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32号)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明电[201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4月1日14时30分,云南昆明石林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一辆号牌为云AR1088的安凯牌大客车,由云南昆明开往广东珠海,途经国道326线1177KM+700M处,在超车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红河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所属一辆号牌为云GY1150的南京依维柯牌客车相撞,造成10人死亡、12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两辆客车超速、云AR1088大客车违法占道超车。

  4月6日16时36分,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所属一辆号牌为粤D07202的金旅牌客车行驶至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粤东跳水馆附近路段,在超越同向行驶的号牌为粤D69595的小汽车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号牌为粤D01361的货车相撞,致使粤D07202客车和粤D01361货车侧翻,粤D69595小汽车起火燃烧,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伤。据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粤D07202客车违法占道超车并超速行驶。

  以上事故暴露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还存在客运从业驾驶人超速、违规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到位等严重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要求,迅速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针对个别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群死群伤事故屡禁不止的情况,要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迅速扭转被动局面。

  二、各级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迅速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10〕79号)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迅速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整治教育,切实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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